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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更在意「被愛」而非「愛人」,於是努力讓自己變得「可愛」,卻忽略培養「去愛」的能力。於是,人們以為「挑對人」愛就能長久,卻在商業與資本主義影響下,用社會交換的眼光選擇對象,而真正的愛,便成為一種奢侈而稀罕的存在。
你是否相信,愛是一門藝術?
其實,這個問題背後是在追問:「愛究竟是一種能力,還是一種感受?」
當我們含情脈脈地凝視著伴侶,輕聲說出那句「我愛你」時,我們究竟在表達什麼?
我們是在宣告——我有信心,也有能力,去穩定而持久地愛著你,並能理解你、關懷你、尊重你,承擔對你的責任;
還是在傳達——此刻我正被一種名為「愛」的情感包圍,這份感受透過你的眼眸,悄然流進我的心底?
精神分析學家、本書的作者佛羅姆認為,若將愛僅視為一種感受,我們便容易陷入被動。
如果有一天,愛的感受消失了呢?我們是否只能等待下一次愛情的降臨,而非主動去經營?
如果將愛當作一種幸運獲得的情感體驗,我們便難以掌握它的深度與持久性。
並且,這種愛也更容易隨著激情褪去而消散。
而這正是我們該把愛視為藝術的理由。真正的愛是需要學習,需要練習的。
我們應當主動去學會「如何去愛」,而不是僅僅等待著被愛。
《 愛不是「被某種力量擊中」的被動狀態,而是一種主動的力量。
Erich Fromm
它是「屹立於」而不是「墜入」。 》
小藍儂回憶錄:
我有一位自十七歲起便交往至今的女友。她的存在,讓我深刻體認到,愛從不是與生俱來的本能。因為在感情的不同階段,我總以為自己已經洞悉了愛情的真諦,卻一再被衝突與無數的自我懷疑擊碎了認知。
回首交往初期,那是尚未分辨激情與愛情的年紀。熱戀讓我本能地沉浸於源源不絕的愉悅,也使我天真地以為,只要有愛,伴侶關係便能無所不能。我曾自作主張地為我們規劃未來,認為只要走在以愛為基石的道路上,就能圓滿彼此的人生。卻未曾察覺,那其實是一種帶著強烈支配欲的行為,因而深深傷害了對方。
而在激情褪去之時,我也因無知而陷入情愛的茫然。無數的自我疑問擊碎了我對愛情的信仰,我無法確定,激情的消退是否就意味著關係的終結。那時我甚至以為,關係長久的維繫只是因為依戀過往累積的情誼,而非靈魂深處的相依。悲觀的論調,久久縈繞在心頭。
而撥雲見日的契機,來自某天在書中讀到的一句話:「當你看見路邊的一朵野花,因喜歡它,便在每日經過時細心澆水,而它的綻放也帶給你喜悅。這就是愛——愛是不求回報、不圖所得的付出。」
這句話無意間啟發了我,開啟了對愛之本質的探尋。此前,我始終不認為愛情是可控的,因為我視愛為一種感受,而人心的複雜使感受總是捉摸不定。然而,這句話卻點醒了我,讓我開始思索愛的積極面向,並試圖在其中尋找更深的理解。
最終,我順藤摸瓜地找到了《愛的藝術》這部傳世經典。書中的思想帶給我久久難以平息的震撼。最大的體悟,是佛羅姆將愛視為一種能夠學習與掌握的能力,徹底打破了我對愛情「不可控」的宿命想像,並賦予我動力去積極經營一段關係。
書中也指出,當一個人具備愛的能力時,他的愛同樣能喚起對方的愛。我將這句話奉為圭臬,付諸無數行動,做出改變,也留下了證明。而最令我萬分欣喜的是,我確實感受到我們的關係已然昇華,進入了一個全新的、曾經無法想像的境界。
因此,我希望能以分篇的方式介紹這本書,邀請各位一同細細品味、思索這個終其一生都無法迴避的課題——「愛」。願這些文字,能陪伴那些在關係中困惑、在情感裡受傷、在未來裡迷茫的人們,找到一絲方向與力量。
讀完這篇文章,你將會了解:
- 為什麼人總覺得孤單?我們真正渴望的,是與世界和他人建立什麼樣子的「連結」?
- 為什麼「不成熟的愛」常偽裝成「依賴」或「支配」,我們又為何會陷入這樣的傾向?
- 什麼才是「成熟的愛」?它具備什麼樣的特質?
- 為什麼愛的核心在於「給予」,給予是否代表犧牲?為什麼「給予」反而讓人更豐盈?
- 為什麼真實的愛,總離不開「照顧、責任、尊重、了解」四個不可或缺的元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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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獨與分離:人為何渴望「合一」
人類自誕生之刻起,孤單與分離的感受便如影隨形。
因為我們擁有自我意識,能察覺到他人的存在,也清楚明白自己是一個與他人分離的個體。
對死亡的不可知與不可控的察覺、面對擁有龐大力量的自然與社會的無力感;
以及對無可避免與所愛之人分離的體認,都讓我們深切感受到與他人和外在世界的割裂。
正因如此,我們被迫不斷尋求一切可能的途徑,只為追求「與他人及外在世界的合一」,以免自身被孤立感與焦慮徹底吞沒。
如同初次上幼兒園的孩子,在發現自己不再依附於父母的那一刻,感受到孤立與恐懼;
又如情侶中的一方,當意識到對方的疏遠與不再親密時,便會湧現不安與強烈的佔有慾;
更深刻的體驗則是,在某個深夜忽然意識到:「有一天我終將死去,且沒有人能陪我走過那最後的時刻。」
那一瞬間,我們感受到自身的渺小,並被分離的焦慮徹底攫住。

倘若我們已經察覺到自身與他人和外在世界的分離性,卻又沒有透過愛來達成合一,那麼空虛的內心將會成為羞愧與罪惡感滋長的溫床。
舉例而言,小孩生來與母親分離,但母親的擁抱、安撫與照料,能使小孩感受到安全感與連結,從而使分離感被愛中和。
然而,若孩子長期得不到照顧與關愛,他便會覺得自己「不值得被愛」。
長久下來,羞愧(覺得自己不好)與罪惡感(覺得自己是負擔)將會在孩子的心中滋生。
在愛情關係中亦復如此,雙方雖是兩個獨立個體,但透過愛,他們能夠跨越孤立感。
相反地,如果在關係中感覺不到對方的愛,便會滋生「我不被需要、不值得」的羞愧;
亦或是「自己是否做錯什麼」的罪惡感。
因此,人一生最深切的需求,便是透過「合一」克服如此的孤立與分離感。
如果完全失敗,人們就會陷入精神錯亂。
極端的方式是徹底拒絕外在世界,讓「分離感」消失。
因為如此一來,就連外在世界的本身,都不再存在於他的意識裡。
就如同一位失去摯愛的中年人,逐漸疏離朋友與家人,封閉於「內心世界」。
甚至覺得死亡比孤立更能解脫,因而無法再與他人或世界建立任何有意義的連結。

「從眾」式假合一:安全,卻空洞
而在過去和現在,最常為人所採用的合一方式就是「從眾 (conformity)」。
「從眾」意味著選擇服從群體的風俗、習尚與信仰。
人因為害怕孤立,於是選擇「融入群體」來消解分離感。
只要我與他人一樣,我就能感受到自己是安全、被接納的。
獨裁社會透過威嚇讓人一致,民主社會則透過宣傳讓人自願趨同。
無論形式如何,從眾的本質都是透過「隱沒自我」來換取孤立與分離感的消除。
在民主國家,不從眾是可能的,然而,民主國家的人民卻顯示出強烈的一致性。
原因在於,合一的問題需要被解決,如果沒有其他方式,那麼以從眾來合一便會大行其道。

有趣的是,大多數人並未察覺自身其實懷有從眾的需要。
這是一種錯覺——以為自己依循的是內心的偏好;以為自己的見解源自獨立思考。
然而,這些所謂的見解往往恰好與大多數人的看法一致。
而這種一致性反過來又被視為「自己」見解正確的佐證。
最終,這些觀點其實早已是群體不自覺從眾的產物。
而我們卻誤以為那是「自己的選擇」,甚至因此更加堅定了自信。
就像許多人堅信自己購買 iPhone 是經過理性比較後的「自主決定」。
認為它的系統流暢、設計簡潔、拍照效果優越。
但若仔細追問,原因更有可能是朋友和同事大多使用同一品牌。
並且廣告和社群不斷強化其時尚與地位象徵(某些人將擁有iPhone視為理所當然)。
然而,透過從眾所達成的合一並不強烈。靠著隨大流得到的連結其實很薄弱。它只是讓人表面安穩,卻無法真正消除心底的孤單與不安。
當代社會中酗酒、吸毒、強迫行為和自殺現象增多的趨勢,正是從眾解決法失敗的表徵。
從眾解決法只有一個好處:它是「永久」的。
個人在三至四歲時被引導進入這種從眾模式中,從此不會失去與「人群」的聯繫。
甚至他的葬禮——他在世上的最後一件社會性大事——也恪守著這一模式。

可怕的是,從眾也是隱形、難以覺察的。
使人們往往一生都未意識到,自己的人生是如何地千篇一律。
工作的節奏是劃一的,朝九晚五,無論基層或高層,都在執行由龐大組織所規定的任務。
速度被規定,態度被規定,甚至連情緒也被規定:愉快、容忍、可靠、進取,並且能與所有人和睦相處。
娛樂也是大同小異的,閱讀的書是網路部落客推薦的,觀看的電影是資本廣告安排的。
週日的消遣,無非開車兜風、追看影集、打牌或參加派對。
於是,從星期一到星期日,幾乎所有的行為都循著從眾的軌道。
當人們被困於這張由社會從眾行為織就的羅網時,又如何不忘記:他依然是一個獨特的個體,僅此一生,只能活一次?

到此,我們不難理解,從眾提供的合一其實是一種「假合一」。
因為它消除了人的孤獨感,卻並未真正建立起自我與他人之間的深度連結。
然而,渴望人際的融合仍是人類最強烈的需求。這種力量使家庭、民族與社會得以延續。
可以說,沒有愛,人類連一天都不能存在。
但是當我們把「渴望人際融合」簡稱為「愛」時,我們立刻會遇到嚴重的麻煩。
因為融合的方式多種多樣,我們無法一概而論,只用「愛」來涵蓋所有形式的融合。
語言的侷限,使「愛」這個字顯得過於模糊。當我們說「愛」時,我們到底談論的是什麼?
是成熟的愛——能夠作為生命難題的真正解答。
還是不成熟的愛——如同「共生合一」般,以依賴取代獨立?

不成熟的愛:共生合一(屈從與支配)
所謂的「共生合一」,可以由胎兒跟母親來解釋,他們既是二,也是一。
胎兒完全依賴母親,而母親的生命也因胎兒的存在而擴展。
兩者雖然在身體上是獨立的,但在心理上卻存在深度的相互依賴。
「共生合一」的被動形式是「屈從」,人可以為了逃避孤立感,將自己交付給他人,成為對方的一部分。
讓自己成為另一個人的一部分,讓對方指揮他、引導他、保護他。
這個人就像是他的生命,是他的氧氣。對方的力量會因此膨脹。
而作為一部分,我是偉大、權能和確定性的一部分。
被支配者用不著做決定,用不著冒任何危險。
他從不孤單,但他不是獨立的,沒有完整性。
這種依附關係也可能出現在宗教、情慾、毒品與偶像崇拜中。
「共生合一」的主動形式則是「支配」,同樣為了逃避孤立感,透過吞噬與控制他人,迫使對方成為自己的一部分,藉此擴張自我。
如情侶的佔有慾、父母對子女的過度掌控,或職場上主管對下屬的壓制中。
值得注意的是,支配者對屈從者的依賴不下於後者對前者的依賴。
兩者都不能沒有對方,差別只在於支配者命令、剝削、傷害和羞辱屈從者;
而屈從者被命令、被剝削、被傷害和被羞辱。
無論「屈從」還是「支配」,本質上都是「不完整的融合」。
兩者都沒有獨立的個體性,依舊活在對他人的依賴之中。

成熟的愛:生命難題的真正解答
那所謂「成熟的愛」應該具備什麼樣的性質?
首先,成熟的愛是在「保有一己完整」的前提下達成的合一。
愛讓人克服孤立感和分離感,但又使人仍舊可以做自己,保留自己的人格完整性。
成熟的愛,就像兩條魚在大海中悠游。
牠們彼此相伴,能感受到深刻的連結,卻仍各自擁有空間,可以依循自己的節奏自在暢泳。
不成熟的愛則像兩條魚擠在浴缸裡。
牠們緊緊貼合,但那種貼近並非源於選擇,而是出於無可逃脫的侷限。

其二、成熟的愛是一種「主動情感」。
主動情感的發揮,需建立在人是自由的,是自己情感的主人。
例如,一個人在關係中選擇傾聽、理解與付出,不是因為外在壓力,而是自願的愛與責任。
這種愛讓他感覺自己活得更完整,也讓對方得到真正的支持。
與之相對的是「被動情感」,在被動情感的發揮中,人是被驅動的,受到他不自覺的動機所約束,例如忌妒、貪婪與野心。
好比一個人因害怕失去伴侶而產生強烈佔有欲,看似愛得深沉,其實是被不安與恐懼推動。
這種愛讓人緊抓不放,卻失去了自由。
因此,成熟的愛不是「被某種力量擊中」的被動狀態,而是一種主動的力量。
可以說,它是「屹立於」而不是「墜入」。

第三,成熟之愛的主動性可以這樣描述:愛主要是給予(giving),而不是領受(receiving)。
然而,何謂真正的「給予」?這是一個需要謹慎對待的問題,其中蘊含著複雜與歧義。
成熟之愛的積極性:「給予」
對於給予最普遍的誤解,便是把給予視為放棄某些東西,等同於被剝奪與做出犧牲。
當一個人尚未成熟時,往往停留在「接受」、「掠奪」或「囤積」的行為取向之中。
「接受」取向的人總覺得,幸福和快樂必須來自外界。
因此他總得依靠別人給,當被要求給予時,他自然覺得那是損失。
「剝奪」取向的人則相信,世界是一場零和遊戲(有人得到必有人損失)。
無論是物質還是感情,都必須先搶到手,所以「給」就等於輸掉。
而「囤積」取向的人,習慣把所有東西緊緊抓在手裡,任何形式的分享都是危險。
即便如此,這些人仍可能願意給予,但一定要透過交換,只「給予」而沒有「領受」對他來說就是受騙。
但對於已經克服這些不成熟取向之人而言,給予有了全然不同的意義。
它不再是失去,而是力量的展現,象徵「我有能力去付出」。
它也是心靈豐饒的象徵,證明自己並非匱乏,而是「足以溢出」。
給予帶來的不是剋苦,而是喜悅,因為人在給予中感受到自身的充盈,體驗到生命力的蓬勃與鮮活。

在物質領域,給予則意味著富有。
但真正被視為富有的人不是那「擁有」許多的人,而是「給予」許多的人。
一個有囤積取向的人,有再多的財產依然會為財產的損失感到後怕。
在心裡意義上他仍是貧窮的人、吝嗇的人。
換句話說:人應當至少要能保有給予的能力。
若貧窮超過某個界線,使得給予變得不可能,那麼人不僅要承受貧窮本身的痛苦,還會被剝奪施予的喜悅,陷入雙重的折磨。

然而,給予的最主要領域不是物質領域,而是「人的領域」。
一個人能給予他人的,是他自身最珍貴的「生命力」。
這並不意味著為他人犧牲生命,而是將自己活生生的事物給予出去:把自己的喜悅、興趣、理解、知識、幽默、憂愁都給予出去。
在這樣的生命給予之中,自己不僅豐富了他人,也以自己的生命力擴大了「他人的生命力」。
就像在台上起舞的舞者,他的舞步使他充滿力量,也點亮了觀眾的心。
這種給予的目的不是為了領受,因為給予本上就是種愉悅與幸福。
並且在給予的過程,我們帶入他人生命之中的東西又會折射回來,回到自己身上。
例如,一位老師用心地教導學生,不僅傳授知識,還分享了自己的熱情、好奇與思考方式。
學生因而受到啟發,找到方向,甚至日後反過來影響世界。
而當老師看到學生成長、成就時,會感到一種來自生命迴響的深刻喜悅。
老師本來只是「給予」,卻因學生的成長而「領受」。
因此,真正的給予,意味著讓領受者也成為給予者,雙方在互相帶入生命的過程中,共享由此誕生的喜悅。

這也是為什麼,「成熟的愛」具有喚起他人的愛的能力,而無能於愛就是缺乏能力去喚起愛。
成熟的愛是主要在於給予,而真正的給予,也能讓領受者成為新的給予者。
因此,當你把愛付諸行動時,也應當能喚起對方的愛。
前提是,你得清楚知道,這種愛不是建立在交換或算計之上。
就像在友情裡,若你真誠地關心與支持朋友,你的態度往往會感染對方,使他也願意付出關心與支持。
又如在親密關係中,當愛是基於自由的給予,另一方往往會自然回應,愛情因此得以流動。
然而。如果你愛別人,確始終無法喚起對方的愛,那麼你的愛就失去了它應有的力量。
如果作為一個正在愛的人,你無法把自己變成一個被人愛的人,那麼這麼愛是軟弱無力的,也註定是不幸的。

幾乎無需贅言,愛作為一種「給予」的能力,根基在於人格的發展。
一個人若要具備成熟的愛,必須先克服依賴與支配的慾望;
必須超越接受、剝奪、囤積等未成熟的傾向;並且能對自身的天賦與能力懷抱信仰;
也須具備勇氣去仰賴自己的力量實現自己的目標。
人們以何種程度缺乏這些素質,就將以何種程度害怕把自己給予出去,因此也就以何種程度害怕愛。
屆此,我們可以歸納出成熟的愛應當具備以下這些特性:
- 「成熟的愛」是在「保有一己完整」的前提下達成的合一。愛讓人克服孤立感和分離感,但又使人仍舊可以做自己,保留自己的人格完整性。
- 「成熟的愛」是一種「主動情感」。主動情感的發揮,需建立在人是自由的,是自己情感的主人而非受到不自覺的動機所約束。
- 「成熟的愛」的主動性體現在給予(giving),而不是領受(receiving)。
- 「成熟的愛」具有喚起他人的愛的能力,而無能於愛就是缺乏能力去喚起愛。
愛的四要素:「照顧、責任、尊重、了解」
屆此我們已知愛的本質在於給予。
而所有真實的愛,又必然同時包含四個基本元素:「照顧」、「責任」、「尊重」、「理解」。
它們是一切形式的愛所共有的。
首先,「照顧」意味著對某種事物「付出腦力、心力或體力」而「使它成長」。
愛和力量的付出不可分割。
我們會愛上那些曾經傾注力量的事物,也必然願意為所愛之物付出力量。
若有人聲稱愛花,卻見他老是忘了給花澆水,那他的愛花之說便毫無說服力。
愛,乃是我們對所愛者生命的積極照顧,缺乏這份照顧,就談不上愛。
然而,照顧作為一種「給予」,同樣是不要求領受的。
我們細心照料花朵,只是為了見它茁壯綻放,展現自身的生命力,這正是照顧的積極意涵。

在日常語言裡,「責任」往往被理解為一種「任務」或「負擔」,是被強迫承擔的某種義務。
然而,在愛的語言裡,真正的責任並不是外在強加的,而是一種內心完全自願的行為。
所謂責任,指的是我們「能夠並願意回應他人的需要」。
無論這些需要是已經表現出來的,還是還沒有說出口的。
因此,「負責任」(responsible)真正的意思,就是「能夠回應」(respond-able):有能力、也準備好去回應他人的需要。
照顧與責任的意涵可以從一個古老的故事中體現。
在《約拿書》中,上帝派約拿前往尼尼微,警告居民若不悔改,城市將被毀滅。
約拿雖有著強烈正義感,卻缺乏愛心。
因此他不肯奉命,逃往他處,因為他害怕尼尼微人聽了警告會懺悔。
然而,他在逃跑的過程中落入了鯨魚的魚腹中——象徵他因缺乏愛心和人類一體感,而陷入孤立的狀態。
後來上帝救了他,他也去了尼尼微,向居民傳達了上帝的話。
尼尼微人懺悔後,上帝選擇寬恕,但約拿卻憤怒,因為他渴望懲罰與正義,而不是憐憫。
為了提醒約拿,上帝使一棵植物在他身旁長成,遮蔽烈日。
約拿因而受益,也因此愛惜這棵植物。可是一夜之間,上帝讓植物枯死,約拿便怒火中燒。
上帝對他說:「這棵植物,你既未曾勞力,也未曾栽種,它一夜生,一夜死,你尚且愛惜。尼尼微不能分辨左右手的居民有十二萬多,豈能不愛惜呢?」
上帝對約拿的這個回答,我們必須以闡釋的方式來了解。
上帝是在向約拿解釋,愛的本質是為某種事物「付出勞力」,是「使它生長」。
同時,它也揭示了責任,不是外加的負擔,而是願意回應他人需求的自覺。
約拿不認為自己對尼尼微的居民有責任,但一個有愛的人卻會回應他人的需要。

接著是愛的第三個元素——「尊重」。
若缺乏尊重,責任感很容易被扭曲為「占有」或「支配」,淪為不成熟的共生合一。
尊重並非恐懼和敬畏,按照字根(respiciere:注視),它是一種「認知到他人獨特個體性」的能力。
他人是什麼樣子,我便照他的樣子來認識他。我願意允許他按照自己的本性去成長。
真正的尊重,是希望我的照顧能使所愛的人以他自己的方式茁壯;
而不是依照我所期待、或為滿足我需求的方式發展。
然而,只有當自己已達到獨立成熟,沒有支配和剝削別人的心態,我們才能真正尊重他人。
尊重只能以自由作為基礎,正如一首法國老歌所說的:「愛是自由之子。」

接著,是愛的第四個元素——「了解」。
如果沒有真正的了解,我們不可能真正尊重對方。缺乏了解的照顧與責任,往往是盲目的。
而如果了解不是出於愛,它就會淪為冷漠而空洞的分析。
真正作為愛的了解,不會滿足於一知半解,而是要深入到事物與人的內部。
例如,我或許能在某個人還未表露情感之前,就察覺到他正在生氣;
但若能更深一步,我會發現他的憤怒背後其實是焦慮、孤單或罪咎。
這時候,我不再只是看到一個「憤怒的人」,而是看到一個「正在承受苦楚的人」。
再如,一位同事在會議上突然大聲插話,語速急促,甚至打斷他人的發言。
大家可能覺得他好勝心太強或缺乏禮貌。
但他的表現背後,或許是因為害怕自己的努力被忽視,心裡充滿不安與自我懷疑。
這時候,他不再只是一個「咄咄逼人的人」,而是一個「正在渴望被肯定與理解的人」。
不是停留在情緒或行為的表層,而是看見隱藏其中的需要與脆弱。
如果缺乏這樣的了解,我們的責任感就容易淪為指責,照顧也會流於表面。
至此,愛的四個要素可以如此歸納:
愛,始於照顧,因責任而堅定,以尊重為根基,並在真正的了解中完成。在照顧中,生命被滋養;在責任裡,彼此被回應。因尊重而自由,因了解而相知。

